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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境内个人将可出海炒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 06:0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批准:在天津滨海新区首先开展我国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试点,试点地区居民个人可以用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直接对外证券投资。

  此前,国内居民不能直接投资境外股票,自有外汇资金只能投资于B股、QDII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的外币理财产品,或者进行外汇及黄金买卖等。根据安排,外汇局近日选择天津滨海新区进行试点。试点初期,投资者可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

  权威解读:

  外汇局指出,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

证券市场试点,将有助于促进个人境外投资有序进行,积累相关风险防范和监管的经验。放宽个人对外投资的汇兑限制,是促进境内个人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提高资金收益的有益尝试,也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拓宽外汇资金流出渠道,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重要举措。

  港交所积极回应

  又讯:港交所表示,欢迎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试点地区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资香港证券市场的决定;香港是一个自由开放的市场,证券交易公平有序,港交所欢迎全世界投资者,经合法途径投资香港证券市场上的投资产品。

  港交所相信,香港的优质投资产品可吸引内地的个人投资者,他们的投资将有助缩窄H股及A股之间的差价,并有助两地市场健康发展。 (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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