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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提前还贷 为何多付利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 02:4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方传柳实习生 洪碧胜

  本报讯 银行利息提了再提,让去年刚添置了新房新车的福州秦小姐头疼不已。昨日上午,好不容易从股市“捞了一笔”的秦小姐,总算抽出25万元去银行还贷,没想到提前还贷却要多付出一笔利息。

  秦小姐告诉记者,去年,她用房产抵押向湖东路某银行借了一笔25万元的1年期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为7.254%,贷款于今年8月10日到期。因近期在股市赚了钱,秦小姐昨天就提前几天还清了贷款。从银行回家后,秦小姐仔细一算,却发现银行好像多收了利息。

  “就算到期还款,利息也才18135元,提前3天还款少占用银行资金3天,却还要多支付利息?”

  经过咨询,秦小姐才知道,原来银行有规定:1年期的贷款,实行“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的还贷做法:贷款到期还款,利息按“贷款本金×年利率”计算;贷款提前还款,按“贷款本金×贷款日利率×贷款实际天数”计算利息。银行对于日利率的计算公式为:年利率÷360天。

  根据银行的规定,秦小姐若于8月10日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则银行就按到期还款计算利息,计算公式如下:贷款本金250000元×年利率7.254%×1年=18135元。

  而秦小姐8月7日还款,银行则按实际贷款天数362天计算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本金250000元×(年利率7.254%÷360)×实际贷款天数362×1年=18235.75元。其中,日利率=年利率7.254%÷360。如此一计算,秦小姐提前还款显然还要多支付利息100.75元。

  银行人士提醒,对于1年期的贷款,

提前还贷并不一定就节约利息支出。因为目前大多数银行的年利率是按360天计算的,而一年却有365天,这之间差了5天的时间。因此,若提前还贷,如果贷款的实际天数少于360天,就能节约利息支出;相反的,若提前还贷,如果贷款的实际天数多于360天,就会按照日利率支付利息,因此会多出几天冤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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