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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理财新政8月1日起正式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1日 16:4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从今天起,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施行,届时,个人存取现金时,若单笔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则须提交身份证件。

  《办法》要求,8月起,个人在银行或信用社未开立账户,但需要办理现金汇款、现钞兑换和票据兑付业务,且单笔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则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将登记其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目前,银行仅在个人大额取现时要求核对身份证件,但对大额存入、现金汇款和现钞兑换等通常不做要求。《办法》还规定,个人购买保险将可能需要同时提供投保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证件。目前,保险公司在客户填写保单时,在“受益人”一栏通常只要求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而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

  另外,《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今起正式实施,《规范》中,最常见的25种重大疾病有了统一的“说法”,其中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

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6种大病成必保疾病。在这6种核心重疾之外,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在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增加其他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相关定义。(董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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