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银行赔一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 00:25 沈阳网-沈阳今报

  

银行赔一半

  谁取走了我的钱?资料图片

  西安一储户质疑银行保护公民存款财产安全不力,而将建设银行西安市支行北关分理处告上法庭。

  7月17日,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令银行方赔偿储户6万余元。

  2006年7月15日下午两点左右,西安储户黄先生在建设银行西安市支行北关分理处取走2万元现金。次日中午,黄先生发现其所持有

银行卡内的存款被盗取,随即报案。公安人员调查后发现,2006年7月15日下午4点29分,两名年轻男子持同一账号的银行卡,在千里之外的广东省肇庆市刷卡消费12.7万余元,购买了一批金首饰,消费单上签名为“陈东”;7月16日,该卡号又在肇庆市一台自动取款机上分3次取走现金4600元。

  事发后,黄先生将建行西安市支行北关分理处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被盗的13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1.4万元。

  西安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黄先生与建行西安市支行北关分理处之间已形成了储蓄合同关系,建行西安市支行北关分理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另外,本案黄先生由于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密码的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故原审判决黄某和建行西安市支行北关分理处各承担50%的民事责任并无不当。7月17日,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建行西安市支行北关分理处支付黄先生6万余元。据《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