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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仅12%用公积金贷款 学者建议精简机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 00:55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 赖大臣)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纳总额为9760亿元,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500亿元,使用率为仅为35.9%——从这组数据不难看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难的问题。在昨天开幕的博鳌房地产论坛上,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指出,精简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一个全国统一性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记者在一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指南上看到,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城镇
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已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有稳定的合法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在本行有相当于拟购住房总价20%以上的购房储蓄存款;同意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此外还必须符合一个“前提条件”,即所购住房的发展商与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签有协议。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全国的个人公积金贷款约为2300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13%,从居民购房使用贷款的方式来看,公积金贷款、商业性贷款和组合贷款分别占12%、75%和13%,可以看出,民众在缴纳公积金后,真正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还是少数。

  钟伟认为,解决

住房公积金贷款难,必须要精简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让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发放由
商业银行
进行托管,另外,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在全国范围形成一个统一的框架。

  

购房者仅12%用公积金贷款学者建议精简机构

  赵振超/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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