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开十三家分店阳光财险全国突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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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10:36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俞燕发自北京 开业才四个月的阳光财险公司(下称“阳光财险”)已获批18家分公司,迅速完成了在全国主要区域的布点。《第一财经日报》从阳光财险的全国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2005年12月底,该公司已有13家分公司获准筹建,其中江苏、重庆、山东、黑龙江、上海等8家分公司已先后获准开业。
机构扩张的同时,阳光财险也开始做起了大股东的生意——阳光财险与其大股东之一的中国铝业公司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保险标的涉及1100亿元资产。不仅如此,阳光财险还将与中国铝业及其旗下企业在风险管理和保险咨询和顾问、员工个人保险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这也成为阳光财险拿下的第一笔股东大单。阳光财险的股东均为石化、航空、电力、运输、能源的龙头企业,据业内估算,阳光财险五家“国字头”大股东的总资产高达近万亿元,而阳光财险的自身承保能力也就40多个亿,阳光财险则表示,股东业务的最大承保能力约为13亿元。 虽然以11亿元注册资本金来看,阳光财险的承保能力在新开业公司中是最强的,然而要拿下数额如此不菲的股东业务,业内颇有“蛇吞象”之疑。不过,阳光财险透露,已选择了瑞士再保险公司作为其首席再保人,法国再保险公司则成为其非水险再保险合约的再保险人之一,并已建立了20多条再保渠道,从而使该公司的承保能力放量增长。 阳光财险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股东是很现实的服务对象,公司已经成立股东业务项目小组。据了解,在阳光财险的业务规划中,股东业务将全部由总公司的业务部门直接掌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