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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办法实施 理财引人注目行家指点迷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9:21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孙东辉

  11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下称《指引》)正式实施,有关理财的话题再次浮出水面。

  “理财”熙熙攘攘

  “投资者”雾里看花

  “看中了广告中所说的风险小、收益高、增值服务多,加上朋友推荐,我就买了,但里面的道道儿我并不清楚。”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崔志浩先生说。

  张女士对记者说,自己刚入行时,也是“雾里看花”,“跟着广告走”,对

理财产品的销售模式及相关服务并不了解,发生了资金被“套牢”的现象。

  “只有了解

理财产品才能获得收益,不能光看广告还要看合同。”张女士表示,投资者仅凭广告宣传和推销理财产品工作人员的口头解释,在购买理财产品的过程中不看或未签理财协议是一种“危险”行为;因为卖方为了推销产品,往往将产品说得“
天花
乱坠”而“报喜不报忧”。

  “很多投资者在签订合同后仍是一头雾水,因为他们并不真正懂得合同文本的含义。”深圳亨保投资理财有限公司严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举例说,理财产品合同中的“收益率”比“年收益率”仅少一字,但含义大相径庭,容易被投资者误解。

  “行家”指点迷津

  严经理表示,银行等机构推出理财产品是看中了里面的巨大商机;理财培训及咨询机构、投资者、理财产品三者之间构成了完整的利益链,三方“合作”,可以达到多赢。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郑良玉10月28日在第三届上海理财博览会上指出,理财产品的复杂结构设计,连银行从事理财业务管理与营销的人员也很难掌握透彻。银行销售人员只凭一张产品介绍开始营销,信息的不对称使银行理财产品营销风险日益显现。

  9月29日,银监会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管思路是:在完善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实现个人理财业务“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的监管原则。《办法》和《指引》的制定,旨在规范理财业务活动,促进理财业务的发展,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理性选择,切莫跟风”。严经理表示,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时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根据市场利率变化,选择不同期限的产品,以防出现资金被“套牢”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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