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理财投资 > 正文
 

银监会颁布新办法 银行理财更稳当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08:37 沈阳今报

  今报讯(记者 朱程亮) 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将从今天起正式实施,其中许多条款会使沈阳市民的理财之路变得更加顺畅,更加让人放心。

  理财因人而异

  根据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应根据客户的经济状况、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等,对客户进行必要的分层,明确每类个人理财顾问服务适宜的客户群体,防止由于错误销售损害客户利益。

  禁止鱼目混珠

  

商业银行应当明确个人
理财
业务人员与一般产品销售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范围界限,禁止一般产品销售人员向客户提供理财投资咨询顾问意见、销售理财计划。

  进行风险提示

  在提供个人理财服务或编写有关产品介绍和宣传材料时,要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要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必要的示例,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并在协议上设置风险提示,应设计客户确认栏和签字栏。

  设定投资门槛

  要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5万元以上,外币应在5千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其他理财计划和投资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应不低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

  收益可以保底

  

理财产品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银行要承担向客户承诺支付保底或固定收益而产生的投资风险。不得搭配销售

  商业银行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