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值增值理财计划是诈骗 投资者保持警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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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 12:42 潇湘晨报 | ||||||||||||
将钱存入指定银行过些时日便可得到几倍的利润,这种资金神话并不存在。针对目前一些境内外社会闲散人员在境内拉客户投资所谓的“冲值计划”和“增值计划”,公安部昨天发出紧急警示,不要参与此类欺诈投资活动,以免上当受骗。外汇专家提醒称,类似涉外融资性质的高息理财计划,广大投资者需保持高度的警惕。 “通过银行的外汇衍生工具,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但国内商业银行从未开展或者代
所谓“冲值计划”声称其是国际上一些大的基金组织、慈善机构把资金投放给有项目但缺少资金的企业或个人。企业或个人只要将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资金存入国内某些银行的下属分行,在15天内不提取、不移 动,并和操作方签订《冲值计划合作备忘录》和冲值合同。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即可获得所存入资金的2至3倍的利润;满15个工作日后,可获得所存入资金6倍的利润。 所谓“增值计划”则是利用投资者在银行存款的额度,由执牌公司与操作银行合作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票据等有价证券的买卖达到资金的增值,获取的利润用来帮助不发达国家建设公路、发电厂等基础设施项目。操作方可在国际市场上进行有价证券的买卖,操作期限为十个月。增值总利润为投资金额(1亿美元)的6倍。 该“冲值计划”和“增值计划”活动明显具有虚假性和欺骗性。公安部警示称,不法分子宣称“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国务院的指示,安排广东工商、农业、中国、建设、交通五大银行先行操作”,“中国人民银行对美联储承诺了保密”等名义造谣惑众。其保证“投资方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只要在15天操作期内不提取本金,即可获得超过本金10倍以上的利润”不但不符合国际金融投资市场的投资回报率,而且十分荒谬,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国内企业和居民巨额资金之嫌。 作者:邱玉峰 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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