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收益≠实际收益 专家揭露外汇理财销售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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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 07:49 北京现代商报 | |||||||||
上周六,中国银行为VIP贵宾客户以及一些汇民举办了一场特别的讲座,帮助外汇投资者们更好地了解外汇理财产品中所蕴藏的风险和实际收益,使大家能够更多地了解如何更好地运作手中的外汇资产,正确规避风险,找到最好的风险和收益的结合点。讲座上,中行的理财专家也向投资者揭露了一些银行在出售外汇理财产品时容易给投资者造成误解的地方。 预期收益≠实际收益
目前市场上有一些信托类外汇理财产品,有的承诺三年累计预期收益率高达25%。但在产品的条款中也同时会注明“三年之后,如果该公司不破产,将归还本金并按实际情况支付收益。”中行专家指出,这样的条款中实际上蕴藏着巨大的投资风险。 因为信托类产品是通过银行柜台来代销,但银行在其中并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所以这类产品中隐藏着公司信用风险,一旦公司破产,投资者投入外汇理财产品的钱可能就会血本无归。有的银行和公司在销售这类产品以前为了达到成功集资的目的,可能会对投资者淡化这个产品中蕴藏的风险,而一味强调其高收益,把投资者引入陷阱中。 因此,您在购买外汇理财产品前一定要区分预期收益和实际收益之间的差异,充分了解其中的风险之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累计收益≠固定收益 除了银行代销的外汇理财产品外,在银行自己设计推出的外汇理财产品中也会存在一些小的陷阱。当然,相对信托类产品而言,银行理财产品不会面临血本无归的厄运,但其中的一些小陷阱也会迷惑投资者,最终难以获得预期的收益。 与“预期收益”的说法一样具有迷惑性的词汇还有“累计收益”。在上例中,“三年累计预期收益率25%”,也就意味着实际年收益率仅为8.33%。而京城一些银行在售卖银行自己所发行的外汇理财产品时,时常打出“累计收益率10.5%”的幌子,其实累计收益对投资者来说只是一个相对概念,只有明确了产品的期限,才能够真正计算出产品给投资者带来的回报是否够高。 因此,中行资金部相关负责人提醒投资者,在购买银行外汇理财产品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其中条款,看清楚产品收益如何计算,并将其折合成年收益,然后才能在相同的标准下对同类产品进行比较。不要被“累计收益”的说法所蒙骗。 汇率风险不容回避 此外,在外汇理财产品条款中难以明确找到的风险就是汇率变动的风险。比如在今年7月21日央行公布执行新的汇率政策并将人民币升值2%之后,对于原先购买外汇理财的投资者来说就会蒙受不同程度的损失,且产品的期限越长,可能遭受的损失也就越大。 当然也有一部分银行以前出售的外汇理财产品已经参考了人民币可能升值所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并相应提高了产品的收益率。投资者在汇率变动时如果盲目提前终止合同反而不划算,因此投资者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判定是否终止已经购买的产品而转投其他收益率更高的产品。 此外,在人民币升值以前,一些银行在出售产品的时候会注明“如果未来一年内人民币汇率高于8.27,则投资者获得年收益为4%;如果未来一年内人民币汇率低于8.27,投资者可获0.5%的年收益”。这种在条款中标明的收益率变动造成的风险很大,因为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人民币已经进入了升值周期中,贬值的概率非常小,投资者获得4%的年收益也就机会甚微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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