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汽车消费税税率基本敲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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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05:4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近日有消息称,国家将对大排量和运动型汽车征收更高的消费税税率,最高将被征收27%的消费税税率,并可能对小于1.0L排量的轿车消费税予以免除。 日前,国家财政部税政司一位副司长明确告诉记者:这肯定是误传,汽车消费税政策出台并没有新的动作。
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高晟处长同样证实了这一点。高晟向记者透露,目前消费税政策的制定还处于主要部门之间的研究、沟通阶段,需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细化,而税率则已基本确定,与原来相比变化并不大。 高晟断然否认了将对大排量车征收27%的高税费,但他同时告诉记者,小排量汽车会适当降低税率,但直接给厂家免税,“那可能也不太合适。” 关于新的汽车消费税税率最为肯定的说法是:1.0L以下排量发动机轿车消费税,由原来3%将降至1%;1.0L至2.2L的税率仍为5%;大于2.2L至3.0L的,由原来8%提高到9%;大于3.0L至4.0L的,由原来8%提高到14%;而4.0L以上的,由原来8%提高到20%。中国经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