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商务部将细化《汽车贸易政策》配套办法
本报讯(记者/乐国星)昨日,商务部有关负责人通过其官方网站表示,商务部即将出台《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在新规指引下,蓬勃发展的二手车市场将告别无序状态。
该负责人还透露,在《汽车贸易政策》框架下,与汽车贸易直接相关的汽车配件流通、汽车报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标准也在制定过程中。
据悉,上述规则都将是今年8月10日起施行的《汽车贸易政策》的配套办法。《汽车贸易政策》是在去年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基础上,根据WTO规则和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现状制定的配套政策。其涉及的范围涵盖从汽车销售到报废回收的全过程,系统地提出了我国汽车贸易的发展方向、目标、经营规范和管理体制框架。
在《汽车贸易政策》之下,系列子政策也即将出台。目前《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颁布,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将是第二部办法。
1998年,国内贸易部颁布了《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只能在二手车市场交易,市场外的交易都是非法的。在当时管理手段单一、落后的情况下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汽车消费需求快速增长,购买群体迅速从公款购车向私人购车转变,这一管理办法已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去年9月27日,商务部就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外商将被允许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公司,还降低了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门槛。(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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