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增至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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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2:24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记者8月17日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自本月20日起,对于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将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对于拥有补充公积金的职工可以享受3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 随着需求的扩大,房价不断升高,广大市民和职工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以降低购房成本、减轻还款负担的愿望较为强烈。今年以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量继续增长
有记者提问,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是否意味着鼓励住房消费?对于房地产信贷规模有什么影响? 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表示,只有同时具备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这样两个双重条件才能享受新政策,新政策有利于提高上海市职工首次购房能力,降低其购房成本,是促进本市房地产消费结构的合理调整,积极引导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举措。这对于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确实是一个鼓励的措施。 焦扬同时表示,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提高,不会造成房地产信贷规模的扩大,因为贷款总量不变,只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比例发生变化。另外新政策也有利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的消费结构,也压缩了投机者的资金空间。 对于“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的认定是依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数据库进行的。如果该中心的数据库显示,该职工此前没有用公积金进行贷款,即可视为第一次。 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万曾炜在会后对记者表示,年内新增公积金贷款总量只要在50亿元内都可以承受。此次的额度提高是针对职工本人的,如果其配偶没有参与贷款的记录,则双方同时贷款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当记者问及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可能与房地产交易中心和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实现资源共享时,万曾炜表示,如果出现恶性案例,才会考虑联网。 此外,上海市将从2005年8月起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原每人每月29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针对收入在450元以下的家庭,上海市考虑推出单项救助措施。 上海市还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进一步加强经营性项目用地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 焦扬表示,在今年上半年已经落实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项目用地的基础上,继续停止审批别墅类用地;严格控制市场化商品房新增用地;适度增加商业、办公、旅游等非住宅项目的土地供应量。她说,两个1000万的配套商品房建设现已基本落实。 作者:本报记者 李扬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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