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存后付 私房买卖更安全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04:5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宇航) 昨日上午,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买卖过户科何宇、杨丹璐值守本报“好房热线”86510000,与本报读者交流关于二手房买卖过户话题。 问:二手住房交易过户的费用有哪些? 答:首先是“契税”,金额为成交价或指导价×3%(个人第一次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减半
问:我不敢把钱直接全部交给卖方,能不能介绍比较安全的交易方式? 答:现在成都市的私房买卖有两种购房款交付方式,一是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自行交付,也就是各自协商、政府不管。不过,如果采用此种方式交付产生了纠纷,责任自负。二是在办理买卖登记手续时,由买方将购房款存入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待买方领取到《房屋所有权证》后,由交易中心将购房款直接付与卖方,这种交付方式相对更加安全。 问:卖私房的时候,夫妻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怎么办? 答:在进行私房过户时,买方要本人到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不含临时身份证)即可;卖方要夫妻二人到场,带上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不含临时身份证)。在出售共有房产时,共有人夫妻二人同时到场并提供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有效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和共有人保持证。 买方本人或卖方夫妻二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买卖双方不能委托同一个人办理。同时,已出租房屋需出售时,承租人不愿购买的,卖方还需带上承租人放弃购买的书面文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