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小姐自揭售房黑幕 假按揭骗银行和购房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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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 15:22 燕赵都市报 | |||||||||
近日,在衡水某售楼处工作的菲菲(化名)实在不能再忍受骗银行、骗购房者的心理煎熬,向记者揭开了她所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处“假按揭”的黑幕。 菲菲告诉记者,去年她到某售楼处工作时,看到该开发单位200多套单元房卖了100多套,以为该单位楼房卖得还不错,后来单位的负责人让她拿身份证、户口本办理假购房的“假按揭”,她才知道其实单位才卖了20来套房子。找个工作不容易,为了在该单位继续待下
菲菲说,他们每天的工作除了向购房者推销房子之外,很多时间用在跑银行、房管局上,因为要是有客户想买已经“假按揭”的房子,他们得赶紧提前还贷,到有关部门注销抵押登记。 至于为什么搞“假按揭”?菲菲对记者说,开发楼房,开发商肯定花了不少钱,如果房子不好卖,开发商资金周转不开,用“假按揭”可以使资金及时回笼;另一方面,办理“假按揭”所用的手续都是真实的,银行、房管局根本查不出来,客户们一看房子这么抢手,当然促销了。 衡水律师界的一位业内人士说,“假按揭”通常采用的方式是开发商虚拟若干购房人,并以这些购房人的名义与其签订不真实、虚假的购房合同,再以这些虚拟的购房人申请按揭贷款,从而套取银行资金。这样,开发商能够尽快“销售完”房屋收回投资,乃至实现获利。有的开发商通过虚拟购房人取得银行贷款,待将房屋卖给真实的购房人取得资金后才偿还银行贷款,但有的开发商因无法将房屋卖出则干脆携款潜逃。“假按揭”的主要特征是开发商将积压的房产套取银行信用,诈骗银行信贷资金。“假按揭”不仅破坏了金融秩序,也往往会伤害到客户的利益,甚至假购房者也会受到牵连,作为房地产公司的职员及家属,应该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不主动参与作假。(海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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