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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接连出招 居民购汇政策再次放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07:54 中国证券报

  记者郭凤琳 北京报道

  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限额及简化相关手续的通知》,再次提高了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指导性限额,并简化了有关购汇手续。

  此前一天,外汇局还大幅调高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

  《通知》称,对于持因私护照的境内居民个人出境旅游、探亲、考察等有实际出境行为的购汇指导性限额,出境时间在半年以下的,由等值3000美元提高为等值5000美元;在半年(含)以上的,由等值5000美元提高到等值8000美元。对于境外直系亲属救助、缴纳国际组织会费、境外邮购等有实际用汇需求但没有出境行为的购汇,指导性限额由等值3000美元调整为等值5000美元。

  《通知》大大降低了自费留学人员购汇时预交人民币保证金的要求,将人民币保证金金额由原来的2:1调整为每笔2000元。

  《通知》还规定,对于境内居民个人持境内金融机构发行的外币卡在境外进行经常项目下的消费支付所形成的透支,持卡人可以在发卡金融机构购汇偿还,购汇金额没有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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