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升税压力 深圳二手房抛盘大幅增加(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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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 11:53 深圳商报 | ||||||||
据介绍,近年来,深圳市场二手房交易增长迅速。2003年深圳二手房市场成交达到49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5%。今年第一季度,二手住宅交易面积112.32万平方米,同比上升20.32%,交易均价达到4833.51元/平方米。 相关链接
房产新政震慑炒家 上海楼市抛盘如潮 国务院七部委新鲜出炉的房地产新政策在各地掀起轩然大波,对两年内转让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等调控手段令炒家闻风而动。据报道,上海已出现突击抛盘现象,有炒家赶在6月1日大限到来前“跳水”卖楼。不少投资者第一时间致电中介公司,声称只要能在6月1日前转让手中物业,价格方面可以“割肉”让步。甚至有称上海很多楼盘价格在一夜之间降价30万元。“超低价,急售!”“3天内急售!”等字样纷纷出现在中介门店的橱窗上。 一个极端个案显示,一名来自浙江义乌的江先生带着另外16个人的委托,跑遍了上海知名的几大中介门店,打算把17个人手头的258套二手房全部抛售,人均抛房多达15套。这些房源多是次新高档房,总价在200万元左右的居多,位置以浦东最多。 与咨询、挂牌量疯涨相反,成交却没有任何的起色。上海一家中介公司的负责人颇为无奈地说,几乎所有的购房者都选择了暂时观望。 房产新政主要内容 2005年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有: 确定普通住房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炒地行为将被依法制止。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严禁转让。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对超过规定期限未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期房将被禁止转让。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依法严肃查处囤积房源、恶意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利用税收调节房产二次销售。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使房屋销售透明化。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对房地产特别是商品住房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保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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