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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讨论:第二套房要征高额不动产税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03:59 每日经济新闻

  主持人:

  房地产税收的问题牵动着黎民百姓的神经。因此,虽然税务总局官员坚称暂不开征物业税,但前几天国土资源部官员关于我国“不动产税已在研究中”的言论仍在民众中引起激烈讨论。联想到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日前关于“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其中包括稳步推行物业税的谈话,开征物业税暂缓不假,但这个税离我们已不是很远了

  国土资源部官员称,在研究中的不动产税中,个人购买第二套房可能高额征税。而中国经济现在正一方面大力启动各类消费,另一方面力压过度投机。高额征税,无疑压制了投机,但会不会影响住房消费呢?

  专家PK台

  [电话连线]陈立民(仲量联行董事总经理):不主张压制别人买第二套房

  我不想判断这一想法真变成政策以后,整个市场会怎样发展。感觉对我们做办公楼的应该没什么影响,而对做住宅业务和一些马路门店并不是一个好消息。

  我想先讲一些事实。现在的情况是满街都是房子,开发商希望消费者买房。有没有必要去压制购买第二套房呢?为什么不鼓励大家买第二套呢?买房人都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而已经有房的人是比较有实力的。如果我们压制别人买第二套房,那么整个社会的购买力会下降,房产出现供过于求。

  现在我们银行的存款额已经突破14万亿元,其中有9万亿元是闲置资金。银行对这9万亿元存款是要支付利息的。如果对第二套房高额征税的想法变成政策,从长远的角度看,我担心银行系统可能会承受不了压力。

  [电话连线]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院某专家:拥有更多资源理应付出更多代价

  我觉得如果出台这样的政策对楼市会有积极健康的影响。

  现在的楼市有两个主基调,一是鼓励自主需求,二是节能节地。

  所有的政策都是围绕这两个主基调展开的。这是未来的一个发展趋势,拥有更多的资源就应该付出更多的代价,国外也采取了这样的控制手段。

  房地产税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保有税,另一个是流转税。保有税是指保有过程征收的税收,流转税一般是体现在交易流程的税收。而我们现在更多强调征收流转税,对于楼市增值以后的部分就没有办法征收了。只有把保有税征起来,才能使房地产税朝着更公平更合理更全面的方向发展。

  至于第二套房该如何界定,这涉及到一定的技术手段,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做到,我也不便评论这一准备时间的长短,但目前的整个方向是符合相关经济工作对整个产业的政策要求的。

  政策出台以后肯定会大大影响投机和投资。如果投资在市场经济运行下能做到整个回报超过税收,那投资也还可以进行,只是难度会加大,政策的目的就是约束过度投机、过度投资或者非理性投资,其实对普通购房者的影响并不大。

  大众评判台

  支持

  周先生:利国利民

  虽说自己的经济能力已能买第二套房子了,但还是对这项可能推出的政策表示拥护。因为,就现在的国情来看,毕竟还有那么多较低生活水平的人,他们也迫切希望能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的。如果高额征税对平抑高房价有利,那也算是做了一桩利国利民的好事吧。

  东方先生:于国于民于企业都有利

  这个政策科学地兼顾了公民、炒房者、房地产企业、国家多方面的利益,是真正为上述四者全面着想的。

  为大多数公民着想:保障绝大多数老百姓居者有其屋。

  为炒房者和房地产企业考虑:可能不太容易被你们所接受,但是,请你们冷静考虑一下,现在全国各大城市的房市大多有一定的泡沫成分。如果不加以调控,一旦泡沫由量变到质变,价格一泻如注时,你炒房者和房产企业想退出都来不及的。

  对国家的好处就不言而喻了。

  反对

  易先生:不符合我国国情

  增收高额税不符合我国国情。增加高额税只是为了抑制投机,但目前我国的贸易顺差这么大,不是单单靠升值可以解决的。再说现在国内的存款额这么高,不想办法拉动内需,在瞎搞什么啊。房产可是很大的一块内需啊。

  冯先生:国际惯例不是理由

  出台这样的政策不外乎两个目的:一是打击炒房,二是基于对钱多的人多收税。

  国外收我也收,国际惯例就是理由?想要打击炒房,我觉得这样是达不到目的的,中国的房价上涨不是炒起来的。

  中立

  赵伟:政策要有前瞻性

  应该进行一下普查。然后对已经有两套房子的,都要高额补税,这样才能迫使他们把积压的房子吐出来,造福广大无房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的政策每次出台以前都造福了一群有钱人,使有钱的更加有钱。为什么那些政策的制定者就不能仔细全盘考虑呢?国外的经验也不少啊,参考一下,防范于未然,政策要有前瞻性啊。每次都是亡羊补牢,发生了大状况才想法去控制,恰恰这时那些实力雄厚者已经赚得满满了!老百姓呢,只有看房兴叹。

  周小姐:应该区别对待

  第二套房高额征税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当今国土资源严重不足的局面,但这也要区别对待。

  对第二套房高额征税本身就是为了更好地利用现有资源,如果居民拥有第二套房或者更多住房本身具有了能更好开发现有资源的能力,就达到了资源的充分利用;而如果征收重税,本身就是放弃了对资源充分利用的标准。另外,征税行为要让更多的人通过听证来决定,这也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窦先生:要切合中国国情和人民实情再定

  我认为不应该回到一刀切的年代,虽然中国现在出现了贫富差距,但如果一刀切也不是很科学,如果一刀切只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那么此做法得慎重考虑。中外有异,不可照搬,要切合中国国情和人民实情再定。

  话题策划主持 凌建平 电话连线记者 祝裕

  ◆沸点特稿

  房地产税是调整高房价的必要工具

  易宪容

  最近,关于房地产税收的几个报道激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反对与赞成者争论激烈。特别是可能对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课以重税的做法,有人说是杀富济贫,有人说是弊大利小,也有人说中国目前征收这种税没有条件。

  我们要思考的是,为什么要征收房地产持有税?为什么要对持有多套住房者征收重税?只要把这些问题想明白了,那么这些争论也就水落石出了。

  可以说,目前政府有意推出房地产税的主要目的应该是在国内土地严重短缺、中国处于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条件下,让有限的资源能够合理使用与分配,以期能对民众的生活必需和住房分配问题有一个较为公平公正的调节办法,能够遏制目前国内不少地方的房地产炒作,抑制过高的房价。

  温家宝总理在最近的一次重要会议上指出,2006年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解决部分城市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问题。着力调整房地产投资结构,严格控制高档房开发,重点发展城市中低收入居民需要的普遍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建立有效住房保障体系等。同时,建设部部长也指出,2006年国内房地产市场主要任务是调整房地产的产品结构,生产更多商品房的中低档产品等。

  目前国内的高房价,不仅严重地推高了地价,使得政府以土地出卖的方式向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民众征收高额土地税。而土地税收过高(无论是直接税收还是间接税收)必然会增加民众生活成本与企业生产成本,削弱该城市的市场竞争力。

  高房价还是一种财富转移与财富集聚方式。住房与其他商品不同,它不仅是生活必需品,而且它的不动性容易形成垄断,轻易转移与掠夺民众的财富。这不仅会严重降低广大民众的福利水平,使之无法分享整个社会进步的成果,也让大多数民众住房条件无法得到改善。同时,高房价的负担必然会导致居民消费的挤出效应,即没有更多钱进行其他消费。

  高房价也是造成整个社会严重财富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即使在一个发达的法制健全的市场,由于住房产品所具有的特性,也会造成产品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容易形成房地产开发商对产品价格的完全垄断,在信息完全不对称、价格垄断的市场中更是如此。

  面对高房价,政府应该如何来调整?尽管2005年“国八条”出台了一些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政策,但是见效甚微。为什么?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没有把握到房地产宏观调整的要害,即政府没有真正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来调控国内房价快速上涨。就目前情况来说,许多人都认为利率不能够上调,那么能够使用的工具只剩下税收。税收是目前调整我国房地产市场房价快速上涨最为重要的工具。

  因为,目前解决中低收入民众的住房问题不是如何建立住房保障体系,不是建造什么经济适用房及廉租屋的问题(经济适用房所导致的问题越来越大,早就应该取消,后者所占有比重应该控制在10%以下,否则政府财政没有这种能力来承担),而且是要降低房价(降低房价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每平方米的单价,二是每套房的总价),就是按照温总理所说的要大比重地建设小户型低造价住房。

  住房作为一种民众的生活必需品,现代各国政府都十分关注并有一套很好的经验。比如小户型住房所占比重在新加坡为80%(1950-1980年为42-70平方米,2004年其人均收入达到2.5万美元,100平方米以下依然占70%),香港为72%(1998年为60平方米以下)。再如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这几十年来除了个别国家之后,平均户型都在100平方米以下。我国把普遍住房上限定在144平方米,以及2004年中国建造住房居然一半以上为150平方米以上,无论从经济发展程度、家庭人口,还是国内土地稀缺度来看,都是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严重误导。中国目前的小户型住房应该定在50-100平方米的范围内,并把这一标准法律化和制度化。这样一种房地产发展模式,不仅能够通过市场来解决民众的住房问题、让民众有支付能力、促进住房消费,而且可以节约资源、降低房价。

  要建立中国的小户型住房发展模式,一要改变目前的普遍商品房标准并让这种标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法律化;二是在土地拍卖、规划上对住房类型严格限制,即拍卖与规划的土地只是建造中低档小户型住房(把土地拍卖的资金分离出来而不是地方政府获得建立住房保障基金与农民土地补偿基金);三是通过住房持有税加大高档住房或高于小户型住房的持有成本,通过房地产交易税提高高于小户型住房的交易成本;四是通过银行信贷的方式增加高于小户型住房的进入成本,并且以法律与制度加以严格规范。

  从以上几点来看,税收调整是最为便利也是最好的工具。如果政府在房地产流转税及房地产物业税上下功夫,并切实实施,那么不仅会压缩国内的住房需求,也会让持有多套住房的人把手中的住房卖出。这样不仅住房需求减少,而且住房供给也会增加,住房的价格也就自然下行了。

  总之,高房价是目前中国社会各种问题与矛盾集聚的焦点。政府完全可以通过法律与制度安排来调整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严重的利益不均衡。而税收政策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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