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有助调节贫富差距 条件成熟后内地将开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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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 03:5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据中新网消息据《新京报》报道,香港立法会2日通过《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2006年2月11日,香港将正式取消遗产税。对此,作为内地一直呼吁建立遗产税制度的王明高博士表示,香港取消遗产税对于内地来说,并不具有普遍参照意义,目前国内基尼系数已经超过国际警戒线标准。在法制社会条件下,不能再用“杀富济贫”的办法来减少社会差距,因此有必要采用税收杠杆来调节收入分配。他认为,在条件成熟后遗产税一定会在内地实行。
国务院研究室宏观司副司长丛明表示,长远来看,征收遗产税有助于调节贫富差距,以内地目前的状况来看是有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