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扣税应考虑家庭负担 仅按收入扣除不科学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00:20 北京现代商报 | |||||||||
昨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谢伏瞻就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问题,分别从其现状、客观原因、措施等几方面解读了“十一五”规划中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问题。 谢伏瞻认为,我国的分配秩序还比较混乱。尽管整体收入都提高了,但收入分配差距在扩大。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 谢伏瞻解释了造成收入差距扩大的几个客观原因。其中他提到,收入秩序不健全,收入信息不完整,调节手段不科学,转移支付不规范,是造成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几大问题。他说,每一
针对收入差距扩大的现状,谢伏瞻认为,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健全税制,加大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他说,税收的制度不健全,收入分配差距不合理的程度就不可能得到改善。如最近个人所得税税基的调整就是健全税制的一项重要措施。并且还要建立个人收入的信息系统,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谢伏瞻说,我国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覆盖率大体不到50%,也就是说,整个社会群体中还有50%的人没有纳入到社会保障的范围。如果提高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可以从某种程度上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 公共财政分配,应更“阳光”些 商报讯 (实习记者 张玉珂) 针对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问题,中国问题研究专家、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认为,解决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问题,要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经济,进一步推动县乡经济的发展,将纳入中央宏观战略体系;要通过产业化来带动农村经济,对农民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要给予减免税收等政策扶持;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尽快将农民纳入基本的医疗、低保、养老制度范围中,缩小城乡的社保差距;要健全税制,完善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税务稽查制度,并通过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要建立透明阳光的公共财政分配体制,让纳税人对公共财政分配有发言权,合理分配公共财政的支出比例、支出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