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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600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06: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表决通过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工薪收入所得减除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

  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六条第一款第一
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二、第八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该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该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作者:综合新华社报道

  (来源:上海

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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