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定为1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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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23:38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在今天通过的几部法律中,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最受关注的热点之一,在《个人所得税法》提交的草案中,起征点是1500元,而最终通过时,这个标准提升到了1600元。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介绍了调整的原因,并表示,今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将向综合个人所得税制过度,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公平的问题。 同期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
草案提出了将工薪费用扣除标准确定为1500元。审议后认为如能再适当提高一些,可以更好地解决实际负担较重的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费用扣除不足问题,更有利于与基本生活费用增长的趋势相适应,使法定标准更有适当的前瞻性,有利于保持法律的稳定。最终将扣除标准确定为1600元。按照这个扣除标准,工薪阶层纳税面进一步降至26%左右,财政多减收50亿元左右,我们认为这个扣除标准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也是适当的。 ##正文 楼继伟表示,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标是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但目前税收征管条件尚不具备,全面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条件还不成熟,因此采取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法,先行通过调整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和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两项政策调整,解决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待税收征管条件成熟后,再全面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同期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 极创造条件,选择适当时机全面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在一段时期内仍按比例税率实行分项征收。随着税收征管及相关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逐步实施完全的综合个人所得税制,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公平的问题,加大对高收入的调节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