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5日电据《北京现代商报》报道,个税起征点是否定为1600元将于本周四(27日)揭晓,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可能性很大。一旦个税起征点定为1600元,那么工薪阶层每年可以因此减轻300亿元的负担。
1600元起征点几无悬念
据了解,二审中,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600元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参与讨论的委员们认为,就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标准举行的立法听证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的立法精神,以此为基础所确定的减除标准
科学合理。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减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可以更好地解决实际负担较重的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费税前扣除不足问题,更有利于与基本生活费用增长的趋势相适应,使法定标准更有适当的前瞻性。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副院长杨志清表示,“1600元通过的可能性比较大,而费用扣除额再调高到1800元-2000元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参与个税法修正案讨论的人不仅考虑了纳税人的利益,同时也兼顾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可承受能力,而1600元正是两者之间的平衡点。业内普遍认为,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600元,对于中国财政收入影响不大。
每月最少可省20元
据统计,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达1800亿元,其中65%来自于工薪阶层。之前,个税起征点拟提高至1500元时,业内有人估算,财政可能因此减少200亿元的收入,也就是说工薪阶层每年可是减少200亿元的纳税负担。那么,起征点从1500元提高至1600元后,工薪阶层可以减负多少呢?杨志清估算,工薪阶层将因此减负300亿元左右,工薪阶层纳税人都将从中受益。
杨志清介绍,费用扣除额调至1600元后,月收入在2000元-3000元的工薪阶层受益最大。以北京为例,费用扣除标准从1200元提高到1600元后,纳税人每月最少可以少缴个税20元。例如,北京市民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3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400元,费用扣除额为12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400-1200=1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400×10%-25=115元。假如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600元,则王当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400-1600=1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00×10%-25=75元。个税起征点调整以后,王某可每月少缴个税40元,一年可少缴个税480元。
而这次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对于高收入者则影响不大。例如,起征点提高至1600元后,月收入10000元的北京纳税人每月可以少缴70元个税,但这70元对于月入万元的人来说可谓是微不足道。
高收入者将不再“漏网”
杨志清认为,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主要是针对个税费用扣除额这个影响面最广、纳税人关注度最大的问题进行改革,并没有涉及到税制改革的问题。但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中国个税改革的方向,目前这一目标已经被列入了“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之中。
杨志清表示,中国税制改革的原则是“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目前中国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条件还不成熟,因为目前很多通过现金流动的个人收入税务局无法监控,但随着信用体制等基础工作的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可能在5年内出台。届时,高收入者想逃个税就难了。(张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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