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制造”明年全部零关税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 07:05 新京报 | |||||||||
服务贸易等10领域门槛又降 本报讯(记者赵谨)“自2006年1月1日起,对输往内地的原产于香港的货物全面实行零关税。”18日,国家商务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2003年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安排”)的进一步开放措施达成协议,不仅货物贸易领域的障碍已消除,服务贸易等10领域的市场准入条件也有所放宽。
这是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继去年签署《“安排”补充协议》后,再度签署加大合作深度的协议。 在货物贸易方面,内地将自明年1月1日起,对输往内地的“香港制造”的货物全面实行零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同意,法律、会计、视听、建筑、分销、银行、证券、旅游、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10个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指出,其实,“香港制造”全面零关税意义不大,因为制造业在香港所占比例很小。目前,两地货物贸易最大的障碍是怎样推进贸易便利化,包括海关程序、运输手续、保险及标准化事务。这次再度深化两地的经贸合作,实质上是为了推动国内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也是给香港经济输血。而对于内地来说,一些地方和企业可以通过这些深度合作,更有效地利用香港这个自由港、金融中心和其他服务业的一些便利作用。 = 《新京报》服务热线:010-63190000 、010-960963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