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税务 > 正文
 

二手房个税税率应随市场而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 00:54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 张培娟) 随着10月7日国税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发布,二手房征收个税的消息再一次让房产中介和房屋交易人绷紧了神经。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相对于2003年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房屋类型复杂,建议相关部门根据北京二手房市场的发展调整二手房交易个税的税率标准。

  国税总局发布的《通知》再次重申了二手房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并且对办理不动产发票的地点及流程做了详细的规定,对存量房交易环节所涉及的税收要求实行“一窗式”征收,而业主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出具不动产销售发票,否则不予办理。也就是说,不纳税者不得过户,“先税后证”。

  实际上,二手房交易征收个税一直是二手房市场的敏感话题。今年6月份,“先税后证”的做法曾在北京部分城区试行,但最终不了了之。尽管税务部门一再声明二手房交易要缴纳个税,但据记者了解,目前北京的

房产中介并没有严格执行这项政策。

  “一旦二手房个税开始严格征收,必然对市场造成一定影响,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5年内上市交易的商品房和回迁房。”中原地产副总监宫萍表示,由于卖房人很容易把个税加到

房价中,势必会抬高二手房的房价。“但京城百姓对此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所以不会对二手房市场造成太大震动。”

  对于近日国税总局旧话重提二手房个税征收,宫萍认为,征收个税本身无可厚非,但由于目前二手房个税征收的政策还是2003年制定的,而2003年以来北京二手房交易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往的政策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的调整。

  她提出两点建议:一是,个税征收的税率标准要根据变化的市场做相应调整,目前广州已经采取了商品房和公房区别缴税的做法;二是,税务部门要清楚告之纳税人和房产中介缴纳个税的流程。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