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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专家称个税调整标准和时间跨度应明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06:51 新京报

  本报讯 中国人民大学财经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和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汤贡亮均认为,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定期对个税免征额进行调整,不失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办法。

  汤贡亮表示,国家有必要根据物价水平、城镇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定期调整个税免征额,调整可以采取全国人大修法的方式。但如果从提高效率的角度,也可以由全国人大授权
国务院进行。

  安体富认为,个税改革大的方面应该通过全国人大立法的方式进行,但是定期调整个税免征额这些小的调整,如果还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则过程比较长,影响效率,所以还是授权国务院进行为佳。

  还有一名不愿表露身份的学者提出,立法规定定期调整个税免征额是应该的,但是修法时应该对调整标准和时间跨度明确下来。

  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赖颢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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