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听证:民工代表建议2000元起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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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14:42 南方都市报 | |||||||||
听证代表就个税起征点、应否“一刀切”、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等问题展开激辩 个税减除标准,关系千家万户。1500元的减除标准是高还是低?全国有没有必要实行统一的减除标准?下一步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应该怎样改革?就这些百姓最为关心的问题,来自社会各界的28名听证陈述人,向13名听证人发表了意见。
焦点1 “1500元起征体现不出改革初衷” 1500元起征是高是低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个税减除标准将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 个税减除额≤800元 杨斌(福建闽江学院院长):建议维持目前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甚至下调。维持目前800元的标准,意味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范围包括城市中等收入以上家庭,同时又排除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以下家庭和一般农户,符合公平原则。 马肖(中国石化抚顺分公司腈纶化工厂工人):适当降低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可以扩大缴税的人群范围,利于增进公民的纳税意识。 个税减除额=1500元 陈栋(新疆乌鲁木齐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建议减除额提高至1500元是适当的。十几个大都市人均月支出已超过1500元,但相对对于全国650多个城市来说是少数,多数城市人均月支出不足1500元。但减除额提得太高,中央财政收入减少就多,会影响中央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 个税减除额1600元-3000元 江泓(飞利浦投资有限公司税务部职员):建议扣减标准提高到1600元。目前广东执行的标准就是1600元,如果最终方案定在1500元,对于目前个税税收最高的广东省而言,不是减税而可能是增税,体现不出改革的初衷。 吴志才(重庆农民工):建议个税减除额调整至2000元。本人月收入1500元左右,每月固定支出1000元左右,剩下的500元还要负担养老等,再纳税就更艰难了。 宋景昌(河北秦皇岛抚宁县南戴河度假区管委会职员):建议将个税免征额调整到3000元。因为这一标准具有5到12年的合理稳定期间,基本能够保证法律的长期稳定,从而降低立法成本。 焦点2 “‘一刀切’可保障公民平等权” 个税减除额应否“一刀切”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继续维持“一刀切”的征收模式,全国都实行1500元的统一减除标准。 赞同:有利于人才流动 刘剑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收立法体制下,税收费用减除标准的确定在本质上是属于立法权的范畴,故其权限只能属于中央。“此外,考虑到公民平等权保障的要求,也不宜在全国适用不同的标准。” 陈栋(乌鲁木齐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如果全国各地执行不同的减除标准,势必造成欠发达地区按低标准多缴税,发达地区按高标准少缴税的局面。这样一来,同样收入在西部却要多交税,无疑会制约人才的流动,影响西部的发展。” 反对:各地经济水平悬殊 鲁兰桂(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希望授予省级政府20%幅度的提高调整权。“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拟调整的减除标准是全国城镇居民基本生计支出的平均数,无法真实反映各地区之间实际应扣除的基本生计支出标准,会造成税负的不公。” 袁白薇(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建议在中央税权集中、统一税政的基础上,适当赋予地方政府一定权限。 代表声音 税率也应作调整 税率是否调整不是本次听证会的内容,不过有几位代表提到了这一问题。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起草部门代表、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表示,下一步个税改革将合理调整税率级距和税负水平,逐步改善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减除标准决定着我们上不上税,而税率决定我们上多少税。听证会上,许多听证陈述人强调了这样的看法。 樊小斌(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职工):税率不属于今天的听证范围,但我认为它和减除标准息息相关,税率问题更能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建议有关部门对税率和递进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在减除标准以上一个较大范围内实行较低税率,以使新标准能够适应发展的需要,也更能照顾到广大中低收入者。 房立刚(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7107厂经济师):我国个人收入差距不断加大,基尼系数已达0.45。个税征收应建立让高收入者交税或者多交税、让低收入者不交税或者少交税的机制。建议合理设置个税征收的级距与税率,对超高收入者,在统一减除标准的情况下,通过制定合理的个税级距及提高税率的方式,调节他们的超高收入,实现公平的社会二次分配。 郭贵林(山西太原西山煤电股份公司西矿区职工):建议将个税法中第一纳税级别税率降低为3%,或者是在第一纳税级别前再增加一个税率为3%的级别,并将现行的税率级别依次后移。 杨斌(福建闽江学院院长):在维持800元起征点的同时,将5%的税率适用的应纳税所得额从0至500元扩大为0至4000元。这样多数人按5%税率课税,不会因为减除费用标准的实际降低而增加过重的税收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