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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回答关于个税减除费用标准三种疑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09:42 新闻晨报

  在昨天举行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立法听证会上,不仅听证代表表达了各自的意见,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相关负责人也利用这个机会回答了3种疑问:

  疑问一:个税扣除额度提高后,高收入者得益更多?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扣除标准调整至每月1500元后,工薪低于1500元的中低收
入者将免于纳税,月收入为16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和10000元的,分别交税5元、25元、125元、400元和1325元,所缴税款占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1.25%、4.17%、8%和13%,税负分别较原来降低91%、74%、39%、21%和10%。由此可见,此次扣除标准调整后,收入越低,减负越多;收入越高,减负越少。

  疑问二:全国统一扣除标准不利于税收公平?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在确定1500元扣除标准时,已适当兼顾了东部地区生活费用支出较高的现实情况。如果实行地区税收差别待遇,不但起不到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还会加大不同地区收入差距,形成税收逆向调节。

  同时,全国统一扣除标准,有利于人才在全国的自由流动,也有利于为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从国际通行做法看,

个人所得税基本扣除标准也都是统一的。

  疑问三:现行个税体系不科学,应建立综合税制?

  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司长刘火召:实行综合税制,征管上要求比较高,要求纳税人都要向税务局申报纳税,税务局也要核实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另外,还要建立很多的配套制度,比如现金管理、银行和税务系统联网等。目前实行这种税制,征收管理上还有困难。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还会继续研究,不断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

  让来自四川的代表李声雯印象深刻的是,所有听证人的发言顺序和座位顺序都被打乱了。无论是内蒙古财政局的局长还是在重庆打工的农民工,全都一视同仁,穿插落座发言。会场还被布置成一个正方形,除了听证人坐在正方形的一边之外,其余所有的陈述人、旁听人都坐在其他三条边上。虽然没有一个硕大的圆桌,但很多听证代表都觉得,这充分反映了主办方苦心营造的“圆桌”精神。

  会议刚开始,所有的陈述人就被告知必须将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之内,而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和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司长刘火召发言被合并计时16分钟。由于前天已经做了“彩排”,20名公众陈述人大都较好地把握了节奏。史耀斌作为陈述人,却有些意犹未尽,一口气讲了13分钟,随后演讲的刘火召刚发言3分钟就被无情地打断。昨天下午,这一场景再现。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刘丽坚超时10秒钟,主持人也没有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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