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刘剑文:地方无权制定个税起征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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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07:22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赖颢宁) 全国人大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昨日在京举行,来自北京的公众陈述人刘剑文在陈述时开门见山,“我的观点是将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 刘剑文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此外还担任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职务。他的陈述跟其他代表有所区别,除了“正当性”、“合理性”等不断出现的学术用语外,他陈述观点
刘剑文仿佛把听证会当成课堂,先是提出费用扣除标准的确定与公民基本人权密切相关,订得过低势必损及公民生存权的保障,然后指出我国税收立法权集中在中央,因此费用扣除标准(即起征点)地方无权确定,这就排除地方自由浮动的问题。 他表示,自己提出的是个税免征额微调至1600元,虽然调整幅度只有100元,但是却意义重大。除了具体的家庭个案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城镇居民人均负担消费支出的调查数据外,刘剑文表示自己还考虑到了上海、北京、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 刘剑文是在听证会报名截止前两天填写报名表的。他说,参加听证会目的是希望通过公开立法这一过程宣传普及税法,发挥自己税收智囊的作用。“我是专门研究税法的,我要利用听证会这个普法的好机会。” “我参加听证会的两个目的基本达到了。”刘剑文表示,听证会除了电视、网络直播外,还有不少报社也进行大篇幅的报道,将自己的思想观念广泛传达。“如果以后全国人大就个人得所税税率进行调整,也可以召开立法听证会。”刘剑文认为,全国人大就个税免征额举行首次立法听证只是一个开始,还有许多方面的立法也可以召开听证会,以广开言路,听取民意。 采访侧记 想说就说想唱就唱 听证会结束后,一些陈述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听证会公开、透明。从推动民主立法来讲,其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而放在制定个税免征额角度而言,则实质意义很大。 没想到如此透明 “哎,你也看到啦?”昨天下午听证会结束后,江泓的电话响个不停。“我没料到这个听证会有这么大的影响。”他说,自己还有一个没料到,那就是听证会如此公开和透明。 听证人江泓是飞利浦电子中国集团税务部高级经理,“我专职与‘税’打交道,所以有兴趣参加听证。”他说,自己以前也参加过不少的类似的听证会,但是这次听证让自己掉了眼镜。他将两者进行了对比,以前组织部门邀请的专家、代表大多代表一定利益群体,而这次陈述人是通过科学抽样方式选出的普通纳税人,陈述人观点相对比较独立和客观,每个人能说出自己的心里话。 他具体分析了这次听证会公开透明的三个表现:一、所有人报名不受限制;二、报名者准备发言材料不受限制、织方不作人为判断,也不进行干预;三、听证会通过媒体报道,及时向大众传播陈述人的所有意见。正因为这样的公开透明,所以他的发言牵动了其他人的心。他说,听证会一结束就有同事就打来电话,让他再补充一个意见。 江泓提出的观点是个税免征额微调至1600元,他强调,“我不是代表上海市”,只是个人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虽然妻子非常希望提到1万元,但他说自己一点都不予考虑。 重要的是发出声音 “能够畅所欲言,我只代表个人、不代表某个群体。”其他听证人如广东东莞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陈庆锋、河北秦皇岛抚宁县旅游开发公司职员宋景昌也与江泓有同感。 陈庆锋说,来之前以为自己会很紧张,但上了场后感觉很轻松,很流利地就把自己想说的话说出来了。他拿超级女声来形容自己,“想说就说,想唱就唱”。宋景昌说,从报名参加到上会发言,全国人大没有任何引导,没有任何限制,甚至接受媒体采访也如是。 他们认为,由于自己没有对民众进行调查,所以不能称之为代表民意,而参加听证会最重要的是发出自己的声音,只要全国人大听取到了全国范围内个体的声音,那这个听证会就开好了。从这个角度出发,他们均评价听证会是成功的。 “我们的观点不一定能采纳,但这并不影响听证会的意义。”宋景昌表示,把这个全国人大首次立法听证会放在法制进程,从推动民主立法来讲,其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而放在制定个税免征额角度而言,则实质意义很大。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何兵对此观点表示认同。 部门说法 高收入者监管力度将加大 国税总局就税法改革指出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刘丽坚昨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税法修订完成之后,国家税务总局下一步将加大个人所得税的严格征管,而且加大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者的管理力度。 刘丽坚是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采访时做上述表示的。她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提出了一个“413”管理思路,下一步会重点在三个方面进行管理,一是高收入者的管理,另外是税源管理,此外还有全员全额管理。 刘丽坚指出,全员全额管理的目的是筛选出重点纳税人,即让扣缴义务人———不管收入达到没达到起征点———都要把支付收入的情况告诉税务机关,税务机关要从中筛选出高收入者,筛选出重点纳税人。 民声 “工资会增加标准高点好” 就在立法听证会紧张有序进行的同时,新华社记者随机采访了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一些无缘亲临听证会现场陈述意见的普通百姓,在会场外就个税扣除标准进行“听证”。 北京丁先生 月入四五千月底没闲钱 “起征点定为2500元比较合理。”北京的丁先生说。丁先生今年31岁,在北京一家媒体工作。他说自己现在每月收入四五千元,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400元到500元。丁先生2000年参加工作,2001年结婚。去年刚买了商品房,每个月要还房贷3000多元,妻子现在失业在家,基本上每个月没有什么结余。 丁先生说自己很关注这次个税立法听证,“如果决策者也是月收入4000元左右,也是拉家带口,就会感同身受,定出个公平合理的标准来。” 河南韦先生 立法应慎重起点高些好 河南的韦先生在省城一家效益还算不错的出版社工作。韦先生每个月发钱都分两部分,一个是“基本工资”条,一个是“绩效工资”条。韦先生简单算了一下,9月份他的收入约2700元,共缴纳个税约160元。 “2700元在郑州来说,属中等偏上。”韦先生说。但对缴纳的160元,他表示已经算高的了。 对于1500元的起征点,韦先生先是表示同意,因为按照两个工资条的发法,他可以不缴个税了;但他很快推翻这个判断,表示“最好调高到2000元以上”。原因是:“工资以后肯定会不断提高,但法律不可能一年一调,为保险起见,还是再提高点好。” 成都岳先生 各地差别大标准要灵活 在成都一所高校工作的岳先生认为,1500元的扣除标准太低了,应该提高到3000元比较合适。“我爱人也在高校工作,全家月收入约8000元。其中,孩子每月要花1500元,家里的保姆每月工资500元,日常生活开支1500元左右。这就是说,我家每月最少也要支出3500元。再说,我们的房子特别小,要准备买新房;将来孩子上学,还要买车;作为家长,还得为孩子交学费、买保险。这些都会是实实在在的大笔支出。” 岳先生对全国实行统一的扣除标准不理解。“我们国家太大了,不同地区,家庭收支情况肯定不一样;就是在我们省内,情况差别也很大。个税征收应该采取一个办法,使扣除标准能够贴近各地的实际情况才行。”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