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听证 多数陈述人认为1500元仍偏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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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05:06 京华时报 | |||||||||
作者: 郭爱娣 本报讯 昨天,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举行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正式召开。28名陈述人就1500元的个税起征点是否合适进行了陈述。会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将对会上内容进行整理和研究,并提出听证报告,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时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这28名陈述人中除遴选出的20名公众陈述人外,还有8名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起草部门、全国总工会及东、中、西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的代表。本次会上的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个税免征额起点到底应该定在多少,税收制度应该采取“一刀切”还是弹性税制。多数陈述人认为1500元的费用减除额仍显偏低,还不能满足一部分实际负担较重的中低收入者及其扶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为了更好地适应改革发展和物价变动引起的基本生活费用的增长趋势,并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具有前瞻性,应当适当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听证焦点 ★焦点一 1500元标准是高是低 针对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的标准到底是高是低,28名听证陈述人的看法大不相同,从1600元、1800元、2000元到3000元都有提及。其中赞成将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的有12人,认为应该高于1500元的有14人,认为应低于1500元的有两人。 一些听证陈述人肯定了1500元的减除标准。新疆乌鲁木齐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陈栋就认为,减除额提高至1500元是适当的。“虽然一些大都市的居民月生活支出已超过1500元,但是这样的大都市在中国只有十几个,1500元的人均月支出大部分居民还达不到,甚至有些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减除额提得太高,中央财政收入减少就多,必然会影响中央对经济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而另外一些听证陈述人则建议适当提高减除标准。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声雯表示,应将个税免征额调整到2500元才合理。河北秦皇岛抚宁县南戴河度假区管委会职员宋景昌则提出3000元的工资薪金所得额减除费用标准,因为这一标准具有5到12年的合理稳定期间,基本能够保证法律的长期稳定,从而降低立法成本。 然而,也有听证陈述人建议维持甚至下调目前800元的标准。中石化抚顺分公司工人马肖认为,适当降低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可以扩大缴税的人群范围,有利于普及公民的纳税意识。 ★焦点二 起征点是否全国“一刀切” 自征收个税以来,我国实行统一的减除标准。但由于地区差距等原因,东部一些省市早已纷纷自行提高了减除标准,“一刀切”在这些省市出现了“例外”。个税减除标准是否应该维持“一刀切”模式,成为立法听证会上的争论焦点。 听证陈述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赞同全国“一刀切”。他表示,在我国现行的税收立法体制下,税收立法权集中在中央。而费用减除标准的确定在本质上是属于立法权的范畴,故其权限只能属于中央。“此外,考虑到公民平等权保障的要求,也不宜在全国适用不同的标准。” 但也有听证陈述人认为应根据不同地区实行“浮动减除标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鲁兰桂希望授予省级政府20%幅度的提高调整权。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袁白薇也建议在中央税权集中、统一税政的基础上,适当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权限,即可以规定所定减除标准在执行一定期限后,由省级政府在一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以更好地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及合理负担原则。 权威发布 个税起征点为何定在1500元 财政部税政司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负责人表示,在研究确定费用扣除标准时,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以全国平均的居民收支水平为基础,适当兼顾东部地区生活费用水平较高的现实情况。二是政策落脚点应当主要放在城镇人口。三是费用扣除标准的确定应当与城镇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改革结合考虑。根据上述原则,在对城镇居民收支水平进行测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考虑全国人均收入水平和支出水平,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据测算,将扣除标准由现行的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将减少财政收入200亿元左右,国家财政基本上可以承受),并考虑将扣除标准适当定高一点,有一定的前瞻性,以避免频繁调整等因素。 现场花絮 红黑笔使用内外有别 听证会组织方为每名参会者都准备了纸张和红、黑铅笔各一支。有意思的是,坐在内圈的20多名陈述人不约而同地选用红色铅笔在自己的发言稿上圈圈点点,而坐在外圈的18名旁听人则都选用了黑色的铅笔忙着记录。 律师陈述人看到偶像 来自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声雯兴奋地说,他这次来京参加听证会最大的收获就是坐在自己的偶像———北大法学系主任刘剑文旁边。对于与这个一直以来崇拜的偶像近距离接触,李声雯非常开心,并向他请教了不少专业问题和疑惑。 司长发言超时被打断 在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司长刘炤为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作补充发言时,由于超时,他的陈述被听证会主持人“无情打断”。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无论是谁,在程序面前一律平等。 专家观点 采取弹性税制才能解决问题 就本次立法听证会,记者采访了参与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起草工作的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桓。刘桓说,本次听证会的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个税起征点到底该是多少以及税收标准是否该“一刀切”。他个人认为,如果最后不采取弹性税制,听证会就可能流于形式。他说,从现场可以看到,市民的意见很难统一,因为各个地区的物价、工资水平都存在实际差异,因此只有实行弹性税收政策,由全国人大授权各地政府上下浮动20%,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 刘桓说,他们在给全国人大的书面建议中也指出,由于目前我国各地方在经济及社会发展等方面尚存在较大差异,建议实行有弹性的幅度扣除标准,即在税法中明确规定全国统一的基准扣除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允许上下浮动,浮动的幅度为30%,各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可在中央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以内,自行决定本地区的扣除标准。同时,考虑到工薪阶层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所扣费用与个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建议其扣除标准应与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日用消费品零售物价指数挂钩,定期进行调整。 陈述人不专业可能影响决策 本次立法听证会的陈述人,既有打工仔、公司普通职员,也有税法的专家学者。不少人认为,由于个税听证会相对较为专业,不懂税法的陈述人的代表性和科学性不足。 刘桓表示,这个问题要两面来看。普通市民在对税法的了解上确实不够专业,阐述的观点也不够科学,但是听证会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听取民意,从这方面看,本次陈述人具有充分的代表性。但是,普通市民在税法知识方面毕竟有一定的局限性,关于弹性税制问题,选出的16名普通陈述人都赞成“一刀切”的方法,只有4名有税法身份的官员赞成弹性税制。在这个关键性的问题上,没有多数人能够清楚、科学地阐述让人非常担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