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800元的费用扣除额,起始于1980年建立的个人所得税制度。25年来,这个起征点没有变化过,但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本身有过多次改革。下面,就让我们来回顾一下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历程。
1980年9月1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开始建立。
1986年9月
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3年10月31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999年8月30日
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开征“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05年07月26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08月23日
在京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09月27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京举行“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对提高个税起征点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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