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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本月实施 燃油税伺机而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 04:56 深圳商报

  成品油税收政策调整陆续有来

  消费税本月实施燃油税伺机而动

  【据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自本月起实施。

  而在昨天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国宝说,汽车燃油税问题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上。

  消费税扩大纳税人范围

  按照《办法》,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汽油、柴油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无铅汽油适用税率每升0.2元,含铅汽油(铅含量每升超过0.013克)适用税率每升0.28元,柴油适用税率每升0.1元。这与现行税率是一致的。

  1994年,我国开始征收汽油、柴油消费税。2004年汽油、柴油消费税完成259.18亿元,同比增长27.2%。汽油、柴油消费税与此前热议的

燃油税是不同税种,但两者政策效应是相同的。

  在是否开征燃油税的问题上,有一种意见主张直接提高汽油、柴油的消费税税率,无需再开征燃油税,以避开养路费取消面临的种种难题。

  燃油税出台只等油价下降

  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国宝说,多数人都认为应当设置燃油税。为什么很长时间没有能够出台呢?因为很多人都认为在

原油价格有所回落的时候出台燃油税是最佳时机。但是,我们一直没有等来原油下降的机会。“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出台燃油税是必要的,这个问题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更多
成品油
市场报道详见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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