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国外个税版本学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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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 02:24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9月27日全国人大将举行立法听证会,讨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问题。听证会将解决哪些问题?起征点是否如预计的那样定为1500元?人们能否从这次改革中得到更多实惠?中国能否更多借鉴国外经验? 专家分析称,此次调整起征点的直接动因是,在物价上涨、消费水平提高的情况下,“800元”已经失去了维护百姓生计的作用。
在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又被称为“罗宾汉税种”,担负着调节社会财富分配、防止贫富差距过大的重任。而2004年中国个人税收入65%来自工薪阶层,个税法修正案如果通过,工薪阶层占个税总额的比例将降至53.5%左右,仍占据纳税主体的地位。可见,上调起征点对于“均贫富”作用不大,所以其最明显而直接的意义在于,减轻中低收入阶层的税务负担。 我国如何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呢?专家指出,在国外,减税往往成为政府刺激消费、拉动经济的“法宝”。 国外纳税法“劫富”的根本方法是超额累进,越富有边际税率越高。但同时,德国的税改经验告诉我们,累进税率的相关管理太复杂,需要完整反映个人真实收入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征收成本很高,如不留神,其负面影响也不小。 中国财政部官员指出,当前,国际上改革个人所得税的最新潮流是不设计复杂的超额累进,而实行单一税率,比如俄罗斯推行了13%的一刀切式个人所得税比例税率,大大降低了税收征管的成本,有些国家据说正在效仿。 个税修正草案中另一引人注目的亮点是引入个人主动申报制度,是个税征管制度的一大进步。在这方面,澳大利亚可谓个中翘楚。在澳大利亚,每个纳税人都有一个税号,投资或受雇的时候须向银行或雇主提交税号,享受医疗、教育等福利时,纳税人也都得出示税号。 而在英国,税号的重要性更加重要,依据法律规定,雇主不愿意随便雇佣没有税号的公民为其工作。 (详细报道见第13版)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9月02日 第一版) 作者:本报记者 唐靖 发自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