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友:是否具有代表性很难讲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12:15 新浪财经 | |||||||||
来自IP:218.81.196.*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个人意见是: 1.长远来看,应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制度,月度预缴,年度列出全部收入,扣除各项费用,然后 按照适应税率补缴或退回。
2.无论私企,民企,外企还是国企,个人的支出都不得列入成本费用开支。 3.近期,在不能做到年度 申报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问题应具有前瞻性,即不能仅 仅订一个数字,而是订一个系数,或是以该地区最低工资线乘以一定 得倍率、或是以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更为妥当。作为立法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授权地方人大常委会对基数问题定期调节。 4.公务员一定要实行与百姓群众同样的纳税方法,不能搞象征性的 固定税额。只有真正纳税了,才能体会税负的轻重,才有心痛的感觉 。 5.我们的人大常委组成人员,来自普通群众的很少,能够代表普通群众意愿的也很少,所以制定的法律是否具有代表性很难讲。举例来说,让自己基本不用开车的委员们订出的交通法,有关机动车驾 驶员赔偿责任条款让人啼笑皆非;现在让这些基本不纳税的公务员来 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可能从纳税人角度考虑的较少,而从国家财政收 入的角度更多一些。 6.当然,以上所谈,是建立在合法收入,照 章纳税的基础上,如果是贪污受贿,不在此讨论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