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理财再受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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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17: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据新闻晨报报道 基于个税征收中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程序,将新的个税扣除标准从目前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个税调整后,无论是普通工薪阶层,还是高收入者,实际发到手的工资将会有一定的变化。理财专家建议,对于低收入者,虽然能节省的金额可能不太大,但可以借这次收入增加的机会,积极进行定期定额买基金等新的理财尝试。而对于高收入者,则可以通过某些途径合理避税。
投资国债 个人投资国债和特种金融债所得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今年发行的几期凭证式国债虽然票面利率接近同期银行储蓄,但综合考虑不纳税优势,国债还是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投资基金 由于基金获得的股息、红利及企业债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人民币理财 目前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数量不多,收益率略低于货币市场基金。由于国家还没有出台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这类理财产品暂时也可以避税。 信托产品 信托产品年收益率一般能达到4%以上,其风险远高于储蓄、国债,但是低于股票及股票型基金。国家对信托收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这一块也暂无规定。 保险理财 参加保险所获得的各类赔偿是免税的。国家对封闭式运作的个人储蓄型教育保险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金、个人储蓄型失业保险金、个人储蓄型医疗保险金等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教育储蓄 教育储蓄最大的特点之一是国家规定免征利息税,单此一项,教育储蓄的实得利息收益就比其他同档次储种高20%以上。 哪些收入需要纳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