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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个税免征额目前为1600元 2300说法无依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17:1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9日电据广州日报报道,8月26日,有媒体报道“广州个人所得税免征额2300元亦合法”。昨天,广州市地税局权威人士证实,这种说法没有依据。据了解,全国人大已经有正式文件通知广东省人大,要求就个税《修正案(草案)》收集意见。广州市地税局也收到了广东省人大转发的全国人大的通知,要求尽快将收集到的意见真实地反馈到中央。

  广州地税权威人士认为,如果换位思考,从中央宏观调控的角度看,个税税前费用
扣除标准“一刀切”定为1500元,专家可能认为可以便于中央管理规范税收,有利于集中税权,另外也相对让富裕地区多承担了社会责任,利用税收向贫穷地区多作贡献,以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尽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结果至今尚未公布,但草案的具体内容已经逐渐清晰。据悉,《修正案(草案)》拟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额的每月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来的800元上调到1500元,并且规定各地应统一执行该标准,不允许擅自浮动。对于广州、深圳等发达城市来说,这一免税额标准是否“一刀切”定得过低?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对于市民的上述疑问,广州市地税部门有关人士谨慎地表示:“现在新政策还没出台,在国家或政府没有对此制订明确的政策前,暂时仍按目前的1600元的标准执行。”

  广东省地税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此前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税法如何再修订已经进行了好几年调研,只是现在还不方便对外宣传。”(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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