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元起征点偏低 人大代表激辩个税法修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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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05:36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据人民日报报道,在24日举行的常委会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相关热点各抒己见。 1500元起征是否偏低? 考虑到中国这些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1500元起征点是否合适?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王如珍认为,现在提出起征点1500元,是按城镇职工人均负担消费1143元为依据的,实际上相当一部分家庭加上用于上学、治病等费用,人均负担超过1500元甚至更多。今后几年随着物价提高,支出消费也会增加,不可能3年内再修改税收标准。把起征点提高到2000元,给中低收入者留几百块钱的机动未尝不可。石广生委员也认为,起征点以2000至3000元为好。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任正隆则认为,不管一个公民交了多少税,都为这个社会做了力所能及的贡献。起征点太高就剥夺了低收入者作为“纳税人”的荣誉。 按月缴纳还是按年缴纳? 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按月缴纳。全国人大代表俞学锋建议,现在很多企业都实行年薪制,这在实际纳税过程中就与纳税部门发生矛盾,或是偷税漏税。因此要尽快建立按月申报、年终清算机制。 李连宁委员则认为,要考虑到对于年薪制、不稳定的一次性收入怎么征税,包括像作家这样的职业,好不容易写了一本书,结果一次交完了个人所得税,10年的心血一次就没有了。 陈宜瑜委员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建立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建立个人账户,以按月计量变为按年计量,就能比较准确地收取所得税。 如何加强对高收入者征税? 在分组审议中,税收征管机制的完善也是一大热点话题。全国人大代表任玉奇建议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信息化工作:一是规范个人所得税的扣缴软件,列为税控装置强制使用;二是实行银税联网,对个人收入进行全面监管,确保税收不流失。 万学文委员认为,对高收入者没有具体的征收和处罚措施。能否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严厉处罚偷税漏税行为,并建立每个纳税人的专门账户。刘应明委员则认为,按照现在的税法,不申报或少报所得税的罚款太低,要加大力度。 如何看待地方自行调整起征点? 在这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前,已经有一些经济发达的地方通过采用补贴免税扣税额等“打擦边球”的形式变相提高了起征点。对此,常委委员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闻世震委员说,擅自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违反国家税法规定,应该加以制止、纠正。如果允许这种现象的存在,这次调整之后,有的地区还可能再自行提高起征点。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李主其认为,作为一部法律来讲,应该是各地一样地执行,至于一些地方的特殊情况,可以依据另外的规定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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