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调整入立法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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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12:03 南方日报 | ||||||||||||
北京消息 为适应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和基本生活支出增长新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程序。23日至28日在京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委员长会议昨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
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后,拟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有关问题听取群众意见。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确定于每月800元。 按照委员长会议的建议,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还将首次审议畜牧法草案,继续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公证法草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其中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公证法草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有望在常委会本次会议上交付表决。 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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