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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种台湾水果下月零关税 大陆采取优惠措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 08:5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 甄世宇) 从8月1日起,大陆对15种原产我国台湾地区的进口鲜水果将免征进口关税。这是大陆单方面采取的优惠措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昨天宣布,将于8月1日正式对原产台湾地区的菠萝、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柚、枣、椰子、枇杷、梅、桃、柿子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

  目前台湾水果已陆续进入采摘销售旺季,大陆相关部门为扩大台湾水果在大陆的销售,已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昨天财政部已经公布了这15种零关税水果的产品清单。海关总署将公告上述15种台湾水果的清单、税号、原产地标准及零关税水果的通关验放手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现行进口水果管理办法对台湾水果实施入境检验检疫。有关海关和质检部门实行各项通关、检验检疫便利措施。

  近年来台湾水果一直都以正常的贸易方式进入大陆市场,但由于价格缺乏竞争力,销量有限。今年5月初在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访问大陆和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即将来访之际,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受权宣布,大陆将台湾水果检验检疫准入品种由12种扩大到18种,并将对其中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

  大陆单方面采取这一优惠措施,受到了台湾广大果农的欢迎,希望能尽快实施,但却受到台湾当局设限阻挠。为使台湾水果销往大陆尽早享受零关税措施,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会长李水林于7月2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公开邀请台湾主管部门委托的岛内民间机构和台湾省农会等民间农业组织一同前来协商。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常务副会长王辽平于7月26日再次公开表示,并未拒绝过台湾主管部门委托的岛内民间机构前来协商,并安排于7月27日在厦门市与台湾主管部门委托的岛内民间机构和台湾省农会等民间农业组织进行协商。但时至昨天,台湾主管部门仍坚称“不会派人赴大陆谈水果零关税问题”,断然拒绝双方协商。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人误地一季,地误人一年。在此情势下,为使台湾广大果农不至于因台湾当局拒绝协商导致在岛内水果采摘销售旺季丧失享受水果销往大陆的零关税优惠,从台湾果农利益考虑,我们别无他法,只能做出于8月1日正式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菠萝等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的决定。”他同时强调,对15种台湾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后在岛内可能衍生的一些问题,希望台湾主管部门能从台湾广大果农的切身利益着想,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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