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工作效率 国税总局将简化出口退税办理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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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18:4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30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消息,为提高出口退税工作效率,简化出口退税办理手续,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税务机关利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不再实行增值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管理。 通知规定,2005年1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货物(以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通知要求,出口企业取得的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手续。未认证或认证不符的,不得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