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企事业单位的员工正在着手申报2009年个人所得税,不少人在和同事进行交流和比较后惊奇地发现,自己的税后实际收入并没有同事高,所缴的个人所得税却要比同事高不少。
由于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实行9级超额累进税率,无论是每月的收入,还是年终奖、季度奖,采取不同的发放方式,所缴个人所得税都会有很大差别。当收入处于税率临界点附近时,可能出现年终奖多发1元、个人所得税要多缴2万余元的情况。
文/表 记者方利平
案例:年终奖多1000元税后少250元
陈女士去年获得的年终奖为24000元,扣除税收后,最后拿到手的钱为21625元;王女士去年的年终奖为25000元,比陈女士多1000元,扣除税收后,最后拿到手的钱只有21375元,比陈女士反而少250元。
广州金佳誉(中国)企业管家副总经理彭春生分析称,之所以出现以上情况,问题出在税率上。由于王女士和陈女士的年终奖刚好处于税率临界点左右,两者适用不同的税率,因此出现了以上的差别。根据国税总局的规定,国家对包括年终加薪、绩效考核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在内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分摊计税的方法,也就是将上述收入全额分摊至12个月,根据所得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再按规定方法计算应缴税额。
陈女士的年终奖为24000元,分摊至12个月后所得数额为2000元,而陈女士的25000元年终奖分摊至12个月后为2083.33元。根据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2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5%。
陈女士年终奖适用税率为10%,年终奖应纳税速算公式为24000×10%-25=2375元;而王女士适用税率为15%,年终奖应纳税速算公式为25000×15%-125=3625元。王女士年终奖收入多了1000元,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却要高1250元。
面对税率临界点要敢于先舍后得
彭春生表示,对于年终奖比较高的企业高管而言,如果未注意税率临界点的问题,可能出现税前收入差1分,税后收入差几万的区别。比如,假设张总的年终奖为48万元,分摊至12个月后,为4万元,适用税率为25%,纳税额速算公式为480000×25%-1375=118625元,最终税后收入为36.1375万元。李总的年终奖为48.0001元,分摊至12个月后,金额超过4万元,适用税率为30%,应纳税速算公式为480001×30%-3375=140625.3元,最终税后收入为33.9376元,反而比张总少了2.1999万元。
彭春生表示,当所发年终奖处于税率临界点时,如果新增所得税超过所得的那部分奖金,要注意舍弃,舍弃得当的话,得到的反而会更多。比如上述例子中的李总,如果能够事先得知自己的年终奖金额,可以和单位协商,放弃其中1元钱的奖金,只领取48万元整的奖金,这样舍弃1元钱,反而能够多得2.1999万元。
而上述例子中的王女士,如果事先能够和单位协商,自己放弃其中1000元的奖金,只要24000元的奖金,则税后所得可以多250元,而单位也可以节省1000元的支出,王女士和单位,可以在合法节税的前提下实现双赢。
建议:季度奖放在年终发更合算
今年第一季度即将结束,不少单位开始筹划季度效益奖的发放。如果将季度奖分在不同月份发放,由于纳税时要根据当月总收入确定税率,季度奖累加在月收入上,可能推高适用税率;而如果将季度奖放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则可以平摊至12个月后再决定税率,适用税率可大大降低。
黄先生是广州市一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月薪收入1万元,如果所管部门业绩好,黄先生还可获得1.5万元左右的季度效益奖,如果黄先生单位给其发放1.5万元效益奖,与4月当月的1万元工资一起发放,当月收入总额达到2.5万元。扣除个人公积金、养老保险等保险费用约2500元和2000元的个税起征额后,黄先生当月应纳税收入为20500元,对应税率为25%,其当月应纳税=(25000-2500-2000)×25%-速算扣除数1375,其当月应缴税3750元。
摊成12个月税率较低
如果黄先生的季度奖放在年终一起发,则4月的1万元工资应纳税= 10000-2500-2000×20%-375=725元。也就是说,多发1.5万元的季度奖,税收要多交3025元。前3个季度,黄先生季度奖的纳税总额高达9075元。第四个季度的奖金由于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分摊至12个月,适用税率为10%,缴税额为15000×10%-25=1475元,4个季度奖,交税总额为10550元。
而如果黄先生单位将前3个季度的奖金放在年终和第四个季度的奖金一起发放,则可将6万元的奖金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分摊至12个月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适用税率仅为15%,4个季度奖扣税总额为60000×15%-125=8875元,比放在每个季度发放所缴的个税少1675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本月收入总额-五险一金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起征额)×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奖金总额×奖金分摊12个月后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