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一年可赚上千万 业内人士揭电视购物暴利秘诀(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5日 00:00  每日经济新闻

  秘诀2:打一枪 换地方

  “前几年确实很好赚,但现在顾客变精了,所以我们不得不隔段时间就换新产品卖,但产品一定要是那些低成本爆炒概念的暴利产品,前几年是减肥产品,去年开始是首饰。”张明表示,他在下个月将是另外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现在的公司名称会注销,“这样,之前的不良信誉就会一笔勾销。”据他透露,如果各种关系处理好,一年内不被查处和曝光,一家中型的购物公司(注册资金在50万元左右)每年的净利润都在千万元以上。”

  据漳浦坊间传言,“创世纪”的投资者在去年年初来到大陆投资的时候,只有十几万元的流动资金,而经过一年多的电视购物销售,他们的身家已经高达六千万元。

  秘诀3:实际控制人要神秘

  身为法人代表的张明并不是公司的投资人,在多次与记者的交谈中,他称幕后老板来历复杂,“在现在这批投资团队下,我担任过不下五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投资人不需要有很多的原始积累,只要在各种关系中吃得开就可以。”

  无独有偶,记者在漳浦创世纪的注册地并没有找到该公司员工的身影,而漳浦大南坂园区的工作人员则称熟悉这家公司,但公司并未在注册地办公,而创世纪的法人代表却是来自陕西宝鸡,而非投资方的所在地——台湾。

  “为了不给商品质量和售后买单,我们坚决不告诉顾客我们的真实办公地点。一旦出现消费者大面积投诉、索赔,我们就会主动消失。”

  秘诀4:倒卖客户数据获利

  除了出售产品获取暴利之外,顾客的电话、消费等数据也成为电视购物公司再度获取利益的重要手段。

  日前,记者联系上一名自称手上有大量电视购物公司客户数据的“中间商”,据他介绍,他有从2006年开始收集的上万名参与电视购物的客户资料,“单条三毛,按类别刻录的光盘,每张3000元。”在记者的咨询下,其“自信满满”地抖出“数据全部来自国内知名购物公司,我有渠道从他们手上获得。”

  据悉,一条电视广告能进上千个电话。这种情况下,电视购物公司积累了大量的客户数据。“把客户资料当商品一样卖,这在保险公司、电视购物公司是很普遍的事。”在多个行业做过营销的林小姐直言不讳,“一条信息的费用,根据来源渠道、用途不同,价格从几角钱到几元钱不等。”“中间商”则经过加工后倒卖给需要的个人或企业。

  律师说法

  如虚假宣传 广告商需承担责任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法规约束部分电视购物广告是否属于夸大宣传,为此消费者起诉电视购物公司的情况并不多见。“如果电视购物广告通过艺术化加工,误导了消费者的购物行为,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都需要承担责任。”邱宝昌认为,如果在电视购物中发生问题,可以向工商分局或消保委进行投诉。由于电视直销购物一般没有固定销售点,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索赔比较难。若使用产品后产生身体伤害,也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渠道索赔,所以消费者通过电视广告购物时一定要谨慎。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 新浪财经吧 】

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