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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技术总监合理避税53765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6日 13:55 新浪财经
案例一;某位台胞在京应聘技术总监职位,应聘单位同意工资年薪为税前540000人民币元(每月45000元,含各项补贴,无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每月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685元,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104220元。现需要制订一个个人工资、薪金的节税理财方案。 理财分析及方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外籍(含港澳台)人士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路费、培训费、子女教育费等免征个人所得税。通过纳税筹划,每月平均以发票形式报销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子女教育等16000元,以年终奖形式支付60000元,这样每月工资变为24000元。 理财结果:此薪金的领取方案,由于工资年薪总额没有改变仍然是540000元,所以得到了应聘单位的认可。因此这位台胞月工资的减少使每月应缴个人所得税也减少到3465元,年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为41580元+8875元=50455元,节税537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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