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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领使用个人支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 08:29 中国证券报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在2007年6月底之前,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将在全国推广使用,个人支票也会由此成为继人民币现金和银行卡之后,第三个日常使用的支付工具。 申请个人支票要比申领一张信用卡的手续略微麻烦,银行主要在三个方面设置门槛:一是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上必须达到一定的存款余额,如有的银行要求达到10万元。二是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稳定的经济收入;开户银行要对申请人的社会信誉进行审核。三是多数银行要求申请人必须持有本地户口,或持有一年以上国外护照并在当地有固定居住场所。 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凭本人身份证明及担保证明,向已开办个人支票业务的银行提出申请,在银行资信审核过关之后,预留印鉴、签字样式。 申请人经银行获准开户后,按规定的数额存储备付金,并向银行购买支票簿(银行收取工本费),每次以一本为限。 提取现金时,支票持有者须在支票背面背书,登记身份证号码,按银行的要求交验证件,到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支取现金。需要提醒的是,收款人为单位的支票或经流通转让的支票不得支取现金;支票左上角如有两道斜线,即表明此票不得兑换现金,只能办理转账。 储户购买商品、支付劳务费或其他费用时,可签发支票。需要提示的是:签发的支票如果与预留印章不符、存款不足、数额不清或涂改、日期不明等,银行即行退票并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出票人相应的处罚;一旦发现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储户应立即书面通知开户行办理挂失止付;但在通知挂失前,存款若已被他人领取,银行不负责任;而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受理挂失。(张凤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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