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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做亏本生意 套房贷资金炒股可血本无归 (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 15:05 南方日报

  银行不会做亏本生意

  贷款问责制(即谁放款谁负责任)已在商业银行实施,难道他们不怕这样放宽贷款条件,资金会被移作它用而遭受损失?接受采访的多家银行业务员虽然坚称,贷款炒股的不给予支持,但作其他投资用途的所谓“移用”他们不怕。一方面是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率在各项贷款业务中最低。据统计,房贷不良率最高的不超过5%,最低的仅有2%至0.5%.另一方面,如果个人信用度高,他把资金移作它用如炒股票等,对于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度也将在可控的范围内。其实,银行人士这么看待当前的房贷市场是有其理由的。由于他们是债权人,他们永远掌握着资金的主动权。甚至对债务人有平仓强行清产抵债的权利。因为,贷款人每天的资金流向都在他们的可控视野范围内。贷款人要得到高额授信,首先必须在其银行开户,有财产抵押,不需要任何抵押物的说明其信用度很高(个人信用是在开户行的金融资产总量累积起来达到银行要求),但一旦账户资金出现异常,银行可强行执行清产抵债。如果这样,贷款风险到最后还是要由个人贷款者承担,到头来,吃亏的还是个人投资者。

  投机性贷款行为不可取

  当前

商业银行放低个人房贷门槛是事实,但作为普通投资者,是否在股市火爆之时全面涌入,并通过套用银行资金进行投资甚至投机呢?
理财
专家提醒说,个人投资者要冷静对待这些五花八门的个贷产品,不要盲目陷进去而导致血本无归。

  招行、深发行推出的“循环贷”以及光大银行推出的100%贷款等,其条件都很宽松,即只有房产证抵押便可贷到房产值的80%或房产等值的资金。申请贷款时可随便填写“借款资金用途”,即只要个人信誉高便可以得到银行贷款。

  虽然各家银行都在推出新房贷品种时强调“不会贷款给人投资股票”,但有关人士指出,只要个人信誉好,加上有房子抵押,对于是否用于股票投资,银行说到底也难以查证。在目前股票市场活跃的情况下,如果用房子抵押后把资金投向证券市场套利,然后每月向银行还本付息,利益收入肯定会很不错。

  理财专家指出,银行放宽个人住房贷款条件后,肯定有人会乘机套取银行资金投资房地产或股票。

  但根据从目前情况看,套取银行资金另作它用的投资者将面对极大的风险,原因有三:一是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增贷增速过快,对经济健康发展已造成较大影响。下阶段,央行的宏观调控力度会逐步加大,对银行资金流向会加强监管。二是房地产市场已出现风险,被政府列入调控重点范围。三、股市变化莫测,一旦进入,难以迅速抽身。不少人在盈利多时想获取更多的利益收入,亏损时更想再赌一把挽回损失,最后很容易成为“套牢一族”,甚至血本无归。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投机性的贷款行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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