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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半年度奖金收成期 你的奖金重新筹划了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17:47 《钱经》杂志

  时已至夏,2005年又已过半。许多企业又开始考虑给职工发放半年奖、季度奖,一些单位的白领、金领也已经在翘首以待。

  按照以前的规定,一次性发放数月奖金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然后按照这个所得来根据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确定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这种办法来计征的话,年终奖金发放数额一般较高,其最高适用税率达到25%~35%也是经常的事。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刚刚出台的国税发[2005]9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的通知》,对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做出了新的规定。税务专家们认为,这对季度奖、半年奖的发放产生了新的影响,奖金(包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的发放需要重要筹划。

  国税总局新政策的出台,让我们走出了"奖金分期付款"的筹划日子。于是,针对这种税收政策,我们做出了"年终奖金、分期付款"的筹划,即尽量将把一次收入畸高的奖金平摊到每个月中,降低适用税率,而不是将所有奖金都堆积在半年末和年底一次性发放,适用高税率来征个人所得税。

  现在我们来考虑在新的政策背景下,奖金应该如何发放才是最佳节税途径。

  2005年王先生的每月工资为4500元,该年王先生的奖金预计共有36000元,下面我们对奖金按月发放、年中和年末两次发放和年终一次性发放三种不同方式进行比较(扣除额按照北京地区标准1200元,下同)。

  方式一:奖金按月发放,每月发放3000元则王先生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3000-1200=6300(元),6300元适用的最高税率为20%,于是,每月应纳税额为6300*20%-375=885(元)

  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885*12=10620(元)

  方式二:年中7月份发放一次半年奖10000元,年末再发放一次全年奖26000元则除7月外,王先生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1200=3300(元),3300元适用的最高税率为15%,每月应纳税额=3300*15%-125=370(元)

  7月份发放半年奖时,7月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10000-1200=13300(元)

  7月份应纳税额=13300*20%-375=2285(元)

  年终奖金为2600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5%和125(根据26000/12=2167元确定),此时,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6000*15%-125=3775(元)

  此时,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370*11+2285+3775=10130(元)

  方式三:年终一次性发放36000元王先生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仍4500-1200=3300(元),每月应纳税额=3300*15%-125=370(元)

  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3600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5%和125(根据36000/12=3000元确定),于是,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36000*15%-125=5275(元)

  年度纳个人所得税总额=370*12+5275=9715(元)

  由此可见,在新的奖金计税政策下,原先的"奖金分期付款"方式已成为税收负担最重的情形,比年中年末两次集中发放多纳税款10620-10130=490(元),比年终一次性发放多纳税款10620-9715=9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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