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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开家小吃店月入3万 创业初期怎样才能少走弯路(5)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 02:1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四点问题要注意

  个人创业往往离不开融资,无论是投资还是融资都存在风险。我市资深律师熊斌从业达二十多年,处理过大量商业纠纷和案件。他表示,个人创业者在投融资时应当注意四点法律问题,以免日后带来更多麻烦。

  1、投资人与融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如矿产资源的开发,没有企业的授权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授权,开发者就无权与投资人就投融资问题达成任何协议。

  2、融资方式的选择,如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优先股融资、租赁融资等,各种融资方式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重大。

  3、回报形式和方式的选择。例如债权融资中本金的还款计划、利息计算、担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点约定。

  4、股权安排。股权安排是投资人和融资人双方在即将成立的企业中的权利分配的博弈,是需要慎重考虑的事项。

  六大误区需小心

  市中小企业促进会有关负责人指出,个人创业在深圳十分普遍,其中不太成功或屡屡受阻的占了相当比例。由于深圳市场经济活跃,信息发达,外来人员多,所以深圳创业者往往会喜欢找老乡、朋友合作,跟风做生意的情况也相当常见,但这样较容易陷入误区,值得警惕。总体来说,目前个人创业者经常陷入以下六大误区:

  1、熟人合作缺乏约束。2、凑热闹无视竞争加剧。3、“守株待兔”等商机。4、过于依赖供货上家。5、摇摆不定缺定力。6、用人又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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