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设创业基金 以应对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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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08:12 新京报 | |||||||||
应对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本报讯 (记者赵侠 王海林) 在11月5日举行的“第二届中国民营企业投资与发展论坛”上,北京市副市长张茅在会上表示,北京将采取设立创业基金等措施解决民企融资难问题。
据张茅介绍,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北京市将实施三项具体措施。第一,搭建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与银行放贷需求对接的平台,协调信用中介机构、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共同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发挥协同效应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第二,研究建立再担保机构,提高担保放大倍数,扩充融资担保额度;第三,依据国家十部委近日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鼓励设立各类创业投资企业、风险投资基金,条件成熟时,设立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基金,重点支持科技型、出口型、服务型、就业型非公有制企业发展。 会上,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厉以宁教授建议,要尽快建立专门为民企提供金融服务的小型商业银行,吸收民间资本参股,促使民间资本从体外循环转入体内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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