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贷款新政三大亮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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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12:07 解放日报 | |||||||||
●在职人员可贷款●贴息门槛再降低●家庭困难免还贷 本报讯(记者 李蕾) 昨天,市劳动保障局正式出台《关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开业贷款的实施意见》。新政策与原有政策相比,呈现“宽、低、免”三大亮点: 贷款担保范围又放宽。据介绍,开业贷款担保的对象由原先的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及
贷款贴息门槛再降低。按照新政策,贷款申请人只要在贷款期间稳定既有的就业岗位并按时还贷,就能获得全额贴息。而原有的政策规定,贷款申请人必须在贷款期内净增就业岗位,才能享受贷款贴息。具体来说,如果张先生申请了1年期的开业贷款10万元,按照现行贷款执行利率,其贷款所付利息为5580元。按新政策规定,在贷款期内,只要张先生所办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或小企业能够确保3名本市失业、协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稳定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到全额贴息,不足3人将享受部分贴息补贴。 家庭困难还可免还贷。按照新政策,贷款到期经过一年追索,借款人确实是由于所开办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无法继续经营,导致个人和家庭困难,乃至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通过实施逾期贷款社区合议的制度,免予贷款追索。逾期贷款社区合议小组由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业专家、就业援助员、社工以及街(镇)劳动保障部门和居(村)委会等相关人员组成。社区合议小组将通过对申请免还贷者的个人家庭状况、造成创业失败乃至无法还款的直接原因是否为客观因素等状况,进行合议。对社区合议小组同意免追索的借款人,将删除其在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中的不良信用记录;对不同意免追索的借款人,将继续实施贷款追索,直至完全清偿贷款债务为止。 相关链接 (一)就业岗位稳定如何计算?1、就业岗位稳定情况是指贷款期内借款人所办劳动(经济)组织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为协保人员办理用工登记并连续在岗的情况;2、就业岗位稳定期的计算方式为:连续缴费(或连续在岗)10个月及以上的,按一年计算;连续缴费(或连续在岗)20个月及以上的,按两年计算;连续缴费(或连续在岗)30个月及以上的,按三年计算。(二)贴息金额和期限如何计算? 根据借款人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且稳定就业的情况,按实际支付的银行利息给予贴息,但每人每年最高贴息额不超过2000元,贴息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三年。 开业贷款政策详细信息请访问:kaiye.12333.gov.cn(上海市劳动保障服务网开业指导频道),咨询电话:62748577*1005或622975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