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归创业态势真实写照 每天诞生一家企业(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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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16:45 新闻晨报 | |||||||||
由于两人都有日本的相关背景,很容易就进入日本人生活的圈子。后来,一些老客户又提出工商注册、人才咨询、法律咨询、战略咨询等需求,于是,业务开始慢慢地拓展,逐渐成为为日企提供一条龙服务的商务咨询公司。叶先生说:“我们是用了一份的营销成本,获得了三到四倍的回报。” 经过近七八年的磨练,目前,叶先生已是行业内资深的专业顾问了,曾为许多知名企
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专项资金 此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资助经费困难的单位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本市讲学或进行咨询提供国际往返、住宿等方面的部分经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本市承担高科技项目和创办高科技企业发生资金困难时,对银行贷款提供部分或全额贴息;奖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所需的经费;开展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工作所需的经费。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新近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享受优惠资格认定 受理条件:获得国外大专以上学历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留学后已获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人员;在国内已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优惠:申办留学人员企业注册资金最低为1.2万美元;如被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可以按《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包括贷款贴息、融资担保、技术入股、减免税费、利润提成、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优惠。 留学人员来上海创办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申请创业资助专项资金 申请条件:除应当符合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的有关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须为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最大股东,并有8年以上(含8年)在海外留学、工作的经历;所创办的企业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注册登记,其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或者集成电路设计;先前未获得过创业资助专项资金的资助。 留学人员申请国家人事部科研经费资助 受理条件: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主要在非教育系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或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资助范围:对国家重点行业或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有较重大意义的项目;对本地区、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项目评审将适当对西部地区或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予以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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